据《国际水泥评论》杂志(international cement review)报道,巴基斯坦竞争委员会 (CCP) 近日通过调查发现,部分水泥生产商不主动在水泥袋上印制生产、包装日期以及有效期或到期日,认为这一做法有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,使其面临购买过期水泥的风险,并依据《竞争法(2010年)》第29条向巴基斯坦科技部、标准与质量控制局 (PSQCA) 发布了政策说明,建议将巴基斯坦的商品标签标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,确保国内市场的透明度,特别建议对巴基斯坦现有的五种水泥标准规范进行修订,强制水泥生产商在水泥袋上标明“生产、包装日期以及有效期或到期日”。
来源:南亚标准研究暨成都技术贸易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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